来源:深圳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11-21 16:55:22 阅读量:人
深圳新闻栏目为您提供更多最新深圳最新信息:本文为各位带来了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持续更新资讯,其中包含了新增确诊、无症状感染者、进出深圳、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内容。
11月30日深圳最新疫情情况
11月30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37例(广州683例,深圳87例,珠海3例,汕头13例,佛山38例,韶关6例,河源8例,惠州7例,中山2例,江门8例,阳江1例,湛江38例,茂名16例,肇庆18例,清远8例,潮州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15例(广州5629例,深圳141例,珠海9例,汕头5例,佛山162例,韶关2例,河源11例,梅州5例,惠州19例,汕尾6例,东莞116例,中山93例,江门12例,阳江1例,湛江19例,茂名5例,肇庆13例,清远23例,潮州2例,揭阳38例,云浮4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662例(广州630例,韶关1例,汕尾1例,东莞26例,中山1例,茂名3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广州1例,深圳7例,佛山2例,江门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深圳7例,珠海1例,佛山8例,东莞2例,江门1例)。
全省新增出院1094例(境外输入24例),目前在院12452例(境外输入237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7876例(境外输入27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98209例(境外输入209例)。
截至11月3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90853例(境外输入15202例),其中确诊病例37254例(境外输入6378例),无症状感染者153599例(境外输入8824例)。
11月29日深圳最新疫情情况
据广东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9日0-24时,广东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70例(广州541例,深圳74例,珠海6例,汕头7例,佛山25例,韶关10例,惠州12例,中山3例,江门8例,阳江2例,湛江46例,茂名9例,肇庆17例,清远6例,潮州1例,云浮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236例(广州6454例,深圳125例,珠海5例,汕头4例,佛山211例,韶关1例,梅州4例,惠州26例,汕尾6例,东莞142例,中山95例,江门10例,湛江51例,茂名2例,肇庆16例,清远29例,潮州3例,揭阳51例,云浮1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748例(广州695例,汕头1例,韶关1例,东莞39例,中山3例,湛江2例,肇庆5例,清远2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例(广州2例,深圳8例,中山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5例(广州4例,深圳9例,佛山10例,东莞2例)。
11月28日深圳最新疫情情况
11月28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69例(广州286例,深圳65例,珠海5例,汕头2例,佛山27例,韶关9例,河源2例,惠州8例,中山3例,江门9例,阳江2例,湛江25例,茂名2例,肇庆14例,清远8例,潮州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725例(广州6993例,深圳136例,珠海5例,汕头5例,佛山245例,韶关5例,河源10例,梅州4例,惠州13例,东莞138例,中山86例,江门12例,阳江1例,湛江10例,茂名3例,肇庆13例,清远31例,揭阳15例);另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699例(广州673例,珠海2例,佛山1例,韶关1例,汕尾1例,东莞17例,中山1例,肇庆1例,清远1例,潮州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7例(广州11例,深圳4例,佛山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7例(广州18例,深圳3例,佛山6例);另有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东莞2例)。
11月27日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
11月27日深圳新增54例确诊病例和72例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7日0-24时,深圳新增5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7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65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54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6例,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8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3例,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15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6例,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1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3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20例。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关于倡导近期居家办公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面临防输入、防扩散的巨大压力。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安全,我们倡导: 11月28日至12月2日(周一至周五),有条件的企业、机构员工和市民暂时居家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工作人员限流轮岗上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常通风、少聚集、一米距”等良好卫生习惯,配合核酸检测、扫码亮码、测温等疫情防控管理,尽可能减少外出,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深圳是我家,防疫靠大家。人人响应,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守护家园。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调整明确进一步措施。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11月25日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
11月25日0-24时,深圳新增2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27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32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32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5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6例,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1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6例。
01、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2
为外省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
居住在罗湖区莲塘街道坳下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
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金城华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5
居住在罗湖区东晓街道松泉山庄,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6
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中海锦城,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7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高坳新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8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宿舍,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9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0
居住在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万福泉水厂,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3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澳华新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鹊山新二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6-17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吉盛路12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8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吉盛路4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9
居住在龙岗区龙岗街道鹏旭公寓(邱屋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0
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佳兆业未来城,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1-22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新塘坑路16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3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信义·金御半山,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4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幸福假日酒店,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5
居住在光明区马田街道大围塘尾新村,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
病例26
居住在光明区光明街道英唐科技产业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7
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旧村4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8
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园东花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9-30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1-37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8-39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福昌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0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尾东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1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2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华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3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中心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4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南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5
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一路北十六巷,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6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75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7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芮法娜酒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8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新二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9
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汇裕名都花园三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0
居住在宝安区福永街道第三工业区东露阳工业园宿舍,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1
居住在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6,9-10,15-19,23-37,42,45,47-51均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
11月25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4例。以上病例抵深后被纳入闭环管理或管控范围,后转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02、新增病例活动轨迹涉及宝安、龙岗、福田、龙华、南山、罗湖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 宝安区
西乡街道:辉记猪肚鸡椰子鸡
✎ 龙岗区
横岗街道:横岗数码电子城
南湾街道:吉祥商店
✎ 福田区
沙头街道:福伴生活超市(新洲店)
✎ 龙华区
大浪街道:阿里之门便利店(龙胜店)、龙胜市场、惠源百货(龙胜新村C区店)、乐惠多购物广场(龙胜路)
龙华街道:华富市场
✎ 南山区
粤海街道:科兴科学园C1栋、肯德基(科兴店)
✎ 罗湖区
翠竹街道:深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打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262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6日10时起,南山区调整沙河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沙河街道华侨城东组团2栋区域高风险区管理,解除沙河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沙河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8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6日起,光明区在光明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中华路49号桂语兰庭工地(含集中宿舍区)划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光明区光明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实行防范措施,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光明街道0755-29099112;翠湖社区0755-27400110。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56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25日起,福田区在沙头街道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如下:
将沙头街道新洲社区新洲中心村新南苑C座、新洲一街24号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5日23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福田区28813300(生活、就医困难),4000343580(心理和法律专线),沙头街道83303141。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190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松岗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松岗街道沙浦围社区产兴二路以东的鼎丰工业园(含宿舍),产兴二路以西的沙浦围第二工业区东余科技(编码00029)、兰峰纸品厂房(编码00019号、00021号、00022号)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松岗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8号通告要求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11月24日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
11月24日0-24时,深圳新增28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5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29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19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2例,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3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4例,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7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2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5例。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
为外省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4
为外省(市)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5
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东一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山咀头村小区一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7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康乐花园,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发现。
病例8-9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0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澳华新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居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融悦山居C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
居住在龙岗区平湖街道宏泰街36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3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U客公寓,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吉盛路12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华西八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6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B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7
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张屋新村八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8
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旧村三巷,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9-20
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园东花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1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金众小区,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22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豪峰园小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3-24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5-27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8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尾西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9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嘉洲豪园二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0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福昌苑,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发现。
病例31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华花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2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旧墟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3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国企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4
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益田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5
居住在福田区福保街道长平商务大厦,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36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芮法娜酒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7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芮法娜酒店,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8
居住在宝安区福永街道第三工业区东露阳工业园宿舍,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9
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向西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0-41
居住在罗湖区莲塘街道粤兴工业区宿舍,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2
居住在南山区桃源街道艾威酒店(深圳龙井店),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3
居住在南山区桃源街道艾威酒店(深圳龙井店),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1-4,12-14,16-20, 22-27,31-33,36-43均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
新增病例活动轨迹涉及宝安
龙岗、福田、南山、光明、罗湖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 宝安区
福海街道: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永和自选快餐(腾丰大道店)
西乡街道:辉记猪肚鸡椰子鸡、新宝源酒楼
✎ 龙岗区
南湾街道:哈尔滨手工水饺(沙蓬路20号)、后厨帮手优选生活超市、老成都牛肉面(龙岗沙湾店)
平湖街道:天速运通电商物流园
横岗街道:横岗数码城
✎ 福田区
沙头街道:红树华府、健民水果店、永旺超市新洲店
✎ 南山区
沙河街道:名典咖啡语茶(深云店)、中信红树湾
桃源街道:全汁全味驴庄(西丽店)
✎ 光明区
凤凰街道:八方新旧货、王记饺子店、张屋新村七巷
✎ 罗湖区
南湖街道:今福药房(嘉宾路)
11月24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6例。以上病例抵深后被纳入闭环管理或管控范围,后转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打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3日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
11月23日0-24时,深圳新增3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32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28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2例,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3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5例,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5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12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0例。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
为外省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4
为外省市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5-10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1-14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6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中心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7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中心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8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祠堂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9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国都高尔夫花园2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0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嘉洲豪园二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1-22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新洲南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3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新洲南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4-25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福昌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6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赤尾村二坊,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7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中电怡静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8
居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御景华城,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9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壹成中心花园八区,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0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康乐花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1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康乐花园,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32-33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桦润馨居,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4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高坳新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5-36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高坳新村,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37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四区四巷,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38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金盈新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9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桃苑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0-41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2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鹊山新二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3
居住在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社区,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4
居住在罗湖区莲塘街道坳下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5
居住在罗湖区东门街道东升街翠华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6
居住在罗湖区翠竹街道水库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7
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向西村向景楼,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48
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岭中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9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龙珠花园B区,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50
居住在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路168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51
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中粮祥云1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2-53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雅好花园酒店(横岗地铁站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4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园岭街20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55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市场一巷,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56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立信路47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7
居住在南山区沙河街道美加广场,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8
居住在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新村,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59
居住在南山区南山街道鼎太风华一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0
居住在南山区粤海街道中洲万豪酒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1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荔景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2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75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3
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前海新纪元嘉洲商务中心,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4
居住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开发路44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5
居住在坪山区马峦街道京基御景印象三期,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66
居住在坪山区马峦街道京基御景印象三期,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1-15、26-28、37、42、49-54、56-57、59、61、65-66均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
上述病例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新增病例活动轨迹涉及福田、罗湖、南山、龙岗、龙华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福田区
香蜜湖街道:廖记棒棒鸡(印力中心店)、混果汁HUNJUICE(印力中心店)、喜茶(印力中心店)、必胜客(印力中心店)、首脑美发理发(侨香村店)、香蜜湖路3010号、喜北哥西北小馆、麦当劳(东海购物广场店)、鸿泰百货商店、鸿旺角超市(鸿运阁店)、沙县小吃(国华大厦店)、香格丽苑;
福田街道:西西弗书店(卓悦中心北区店);
沙头街道:大参林药店(新洲中心村)、红树湾壹号、罗记专业理发店(新洲南村100号)、新洲花园街市、新洲肉菜市场、溢家乐生活超市、家家知(新洲店)、钱大妈(嘉葆润金座店)、国通大厦、澳知浩综合楼;
华强北街道:新亚洲电子市场一期;
罗湖区
莲塘街道:国太仁和小吃店;
东门街道:陈记原味汤粉王(东升街店);
翠竹街道:圆通速递(水库新村二街)、旭日新商店;
南湖街道:龙轩潮汕牛肉火锅店、美宜多(向西店);
南山区
桃源街道:爱心教育;
西丽街道:嘉达研发大楼;
沙河街道:何香凝美术馆;
龙岗区
龙岗街道:永和自选快餐(南联地铁站C出口);
横岗街道:工商银行(横岗支行)、深铁汇里;
龙华区
龙华街道: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体检科、物只卤鹅(壹方天地店)、KDT篮球馆(壹城天地11区商铺)、79号渔船海鲜饭店(龙华店)、三津汤包(壹方天地B区店)。
11月23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5例。以上病例抵深后被纳入闭环管理或管控范围,后转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打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1月21日深圳市疫情最新消息
11月21日0-24时,深圳新增1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已明确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21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13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1例,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2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1例,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3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4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5例。
01、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2
为外省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3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南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6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风临左岸,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7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8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9
居住在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第五工业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0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雅好花园酒店(横岗地铁站店),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雅好花园酒店(横岗地铁站店),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12
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中粮祥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3
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鼎丰高新科技园,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居住在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鼎丰高新科技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5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三合新二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16
居住在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7
居住在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8
居住在龙华区观湖街道致君制药有限公司宿舍,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9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牛地埔西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0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康乐花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1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康乐花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2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墩背新村二区,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3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鲤鱼塘,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24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鲤鱼塘,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25
居住在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天鹅湖花园,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6
居住在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组团,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7
居住在南山区西丽街道官龙村西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8
居住在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花园36区,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9
居住在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花园36区,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
病例30
居住在坪山区坪山街道招商花园城,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7-14、16-22、25、28-30均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
上述病例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02、新增病例活动轨迹涉及南山、福田、龙华、龙岗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南山区
沙河街道:画然美育(总部)、华里便利店
福田区
沙头街道:郑氏小吃店(新洲村图书馆楼下15号铺)、新洲肉菜市场
龙华区
龙华街道:南小碗龙华汇海广场店、百思特文具店、铭嘉优品生活超市、立丰药房龙华店、龙华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龙岗区
横岗街道:重庆烤鱼(茂盛路口店)、茂盛潮俊鲜牛肉店(横岗店)、2013文化创客园、意家隆江猪脚饭(四联店)
11月21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8例。以上病例抵深后被纳入闭环管理或管控范围,后转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打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称,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核酸检测
搭乘飞机火车等需48小时核酸
入住酒店进入景区需72小时核酸
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明确了跨区域流动人员的核酸检测,搭乘交通工具需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需查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省会及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
疫情所在区每日全员核酸检测
关于全员核酸,新版《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也做了明确: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
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般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农村地区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
为指导各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制定本办法。
一、常态化监测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情形。
1.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2.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核酸检测。
3.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发现疫情。
(二)风险职业人群检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扩散风险或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检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可根据当地防控需要组织开展核酸抽检。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四)社区管理人群检测。
1.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3.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
4.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
5.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6. 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 其他需要协查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购药人员检测。
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六)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
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在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港口等地设置核酸采样点,面向跨省流动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引导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旅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区域核酸检测
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发生跨区的广泛社区传播疫情时,提级指挥,由省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决定是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一般城市。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城区之外的区域,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三)农村地区。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涉及的自然村、涉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所在县城,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波及多个乡镇时,基于流调研判,扩大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风险区划定及管控
明确高低风险区划定和解除标准
相对于《防控方案(第九版)》,在落实“20条”的基础上,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删去了中风险区,详细明确了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分规则。
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监测
街道社区组织专人
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此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还发布了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居家健康监测指南适用于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其中要求:
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街道(镇)、社区(村)应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报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
一、管理对象
包括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二)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信息,查看居住场所是否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参见附表1),告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2.监测信息收集。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按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
4.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至少清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5.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告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6.定时抽查。社区应定期对辖区内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开展抽查,了解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是否离开居住地,是否参加聚集性活动,是否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等活动。
7.工作人员防护。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转运阳性感染者、处理感染者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2.禁止外出。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3.个人防护。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4.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5.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每天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可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含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含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 2平方米。处理污染物应当戴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6.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参见附表2),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要求。
1.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3.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4.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
(四)集中隔离后的人员转运。
社区及时接收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基础疾病、精神疾病,服药情况,是否有需要陪护的儿童、老年人、无自理能力的病患,是否为孕产妇等)等进行登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居家隔离地点。应保障相应的转运车辆及人员,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转运期间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社区医学观察管理、采样服务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生活物资保障。建立居家隔离期间需求清单,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优化终端配送,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三)防护物资保障。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毒设施和药品等。
(四)医疗服务保障。社区与药房、医疗机构等建立直通热线,做好服务衔接,满足居民用药、就医等需求。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
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一、适用对象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三)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1.登记造册。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加强摸排和信息登记,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及时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取得联系,进行信息核实,通过下发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参见附表),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并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健康监测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告知书、一封信及微信等方式加强居家健康监测宣教和指导,提醒社区需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应主动与社区取得联系,及时报备,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2.监测信息收集。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按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四、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街道(镇)、社区(村)应组织专人负责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报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情况。
(二)物资保障。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各级别的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等)、核酸检测采样物资和消毒物资等。
(三)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告知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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